林剑明,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研究生,欧洲书协特邀副主席,三可斋书画院院长。公职书法专业高级教师。从事青少年书法教育22年。2000年被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“全国优秀书法教师”。2004年被中央电视台授予“全国优秀少儿书法导师”。作品多次参加全国书法大展并获奖,并在各类报刊发表。2003年成功举办“林剑明师生书法作品展”获得社会各界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