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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    名:韦建国
性    别:男
出生年月:1956年5月
籍    贯:山东莱阳
入网证号:GJ2017-2278697445

 

韦建国,男,1956年5月9日出生,籍贯山东莱阳,大专文化,党员,内蒙呼和浩特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助理调研员。

      本人自幼喜爱书法,最初是在父亲的影响下,由父亲教给毛笔的执笔方法。小学有书法课,在老师的指导下,练习楷书的基本笔画和临写简单的汉字。上初中和高中时,老师书法写得很好,深受熏陶。
 
      我参加工作后,有位老同事爱好书法,经常给我讲写书法的好处并传授书写方法。一位老者知道我喜欢书法,送给我两本字帖,一本是《王羲之传本墨迹选》,另一本是董其昌的行书字帖,这是我接触到的最早的两本书法字帖。后来,我又买了柳公权的楷书字帖,工作之余临习。平时在外,一见到字帖,就会用手指模仿着书写。
 
 
      从一九九零年开始,我风雨无阻地学完了书画函大三年的书法课程。在函大,我系统地学习了中国书法理论,对碑帖有了一定的了解,通过老师的言传身教和自己的努力,书法水平逐步提高,进入专业的层面。函大毕业时,我的行书作品被收录在《二十世纪中国书画》中。
 
      函大毕业后,根据自己对书体的爱好,选购了胡公石的《标准草书字汇》和于佑任的《标准草书》作为工具书,加以临摹,同时对怀素、张旭、王羲之、孙连庭等许多古人的书帖加以临摹。草书作品被《世界美术集书法卷》收录,在内蒙古日报、内蒙古法制报刊登发表过书法作品。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,参加了第二届、第三届全国电视书法大赛和北京市举办的书法大赛获得优秀作品奖,参加了司法部举办的廉政文化年书法、摄影和绘画大展获优秀奖,并积极参加司法系统和社会举办的书法文化活动。
 
 
      目前,我主要研习沈鹏的行草书、于佑任的《千字文》、张旭草书和魏碑《张猛龙》,并在书法作品中尽可能体现“中庸”的传统文化思想。随着知名度的提高,前来找我写书法的亲朋好友也多了起来,我都热情接待,尽力为他们服务。
 
      我热爱书法艺术,它培养了我坚韧的意志,高尚的情操,豁达的心胸,快乐的心情,平静无忧的情绪。静以养心,动以健康,成为我的生活习惯。然而,学无止境,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不断地追求,使其薪火世代相传,使其永远放射出祖国传统书法文化的灿烂光芒。